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项目。
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体现为如下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著名设计师李某于2011年10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元,11月又取得另一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元。李某两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3000-800)×20%=1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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