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附加税怎么计算?首先计算应缴增值税,根据应缴增值税计算应缴税款和附加税。
应付增值税=价税总额/1.03*3%
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
应付教育费附加=应付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为3%。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征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和附加分录如下:
销售商品:
借方: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等)
贷方:企业主要营业收入(即:价税合计/1.03=无税销售)
应付税金-应付增值税(即:不含税销售额*3%)
小规模附加税会计分录:
借方:税收和附加。
贷方:应纳税-应纳城建税。
应付税-应付教育费附加。
应付税款-地方教育附加。
税收金和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承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应注意,新税制实施后,会计上规定的应缴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税及附加项目,一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分别填写应缴增值税明细账。按照本年度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相应指标的累计数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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