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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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2022年新规: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 3% 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自 2022 年 4 月 1 日施行。《公告》明确,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标签: 2022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