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计算填报税额(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会计处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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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计算填报税额依据相关规定: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票或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司如下:

  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

  比如: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2022年4月实现广告发布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票金额200万元,税额12万元,价税合计212万元,将部分发布业务分包给A公司,取得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含税106万元(不含税金额100万,税额6万)甲公司应缴纳多少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账务处理?

  应缴税额=计费销售额*3%

  (212-106)*3%*50%=1.59

  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1.59

  贷: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1.59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1.59

  贷:银行存款1.59

  填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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