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怎么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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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怎么填?

  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新增2项内容:

  (1)将第50行“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并相应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

  (2)增加第L1行“本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第L1.1行“第四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第L1.2行“前三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

  新表如何填报?会计上如何处理呢?我们举例说明:

  公司属于非制造企业,2022年全年发生研发费用共计50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100万元),假设均未形成无形资产,且满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其他条件。则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分录如下:

  (1)会计处理:

  (2)税务处理:

  非制造业企业2022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第四季度加计扣除比例为100%。纳税人享受第四季度加计扣除比例100%政策时,计算方法有两种,可自行选择:

  ①按比例计算:即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全年研发费用金额×(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当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在本案例中,纳税人按比例计算的,第四季度的加计扣除费用为500×1/4×100%=125,而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的加计扣除费用为100×100%=100。故选择按比例计算,对纳税人更有利。

  加计扣除部分相关报表填报明细如下:

  温馨提示:

  纳税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时,对研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应当详细记录,包括人员工资、社保、资产折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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