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费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
过节费属于津贴和补助,属于工资的一种,人人有份的现金性补贴应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节假日发放的现金过节费,实物礼品,职工集体聚餐,职工集体外出旅游,困难职工补助金,举办晚会等集体活动的相关费用支出。员工聚餐之类员工活动发生的费用放在职工福利费中,如果企业有工会经费应计入其中。
对于“过节费”,实质上就是相关规定的“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即会计核算应计入“工资薪金”。
企业发放过节费的会计分录:
(1)计提: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贷:银行存款
说明:企业发放过节费,需要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发放过节费时没有扣税的,应在发放工资时一并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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