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赡养老人分摊方式如何理解?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是什么意思?对于这些问题,依据相关规定的内容指出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理解如下:
1. 无论兄弟姐妹多少人,其兄弟姐妹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额为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
2. 兄弟姐妹中一人分摊最高限额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3. 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应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4.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5.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无论有几个老人每年只能扣除24000元(每月2000元);
6. 具体分摊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标签:
文章来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分享,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网站涉嫌抄袭侵权或违法违规内容,请发送邮件到252979913@qq.com举报,一经核实,本网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