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表的填写
(1)先填附列资料(四)的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第6、7行;
(2)按照“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比较,按较小一方抵减;
(3)填写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
第11栏“销项税额” -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 -“实际抵减额”(附列资料(四))
提示:当期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主表中没有具体的栏次,但是如果企业涉及到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反应在第19栏,19栏=11-18-当期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
(二)加计抵减怎么做账务处理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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