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13%税率适用范围(不适用于9%税率的15项)

ynw2021

  农产品增值税13%税率适用范围,以下15项目不适用于9%税率: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

  13、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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