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吗(各类减值准备的计提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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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吗?

  后期减值因素消失,是可以转回已发生的减值。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计算金融工具减值,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

  各类减值准备的计提分录

  1.计提减值准备

  ①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②存货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③其他债权投资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④其他资产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XX资产减值准备

  注意:只需区分借方是“资产减值损失”还是“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

  (2)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存货、合同资产、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等

  2.减值不能转回: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注意:通常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的,防止人为调整利润

  3.可以转回:

  存货、合同资产、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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